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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射义》:“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谢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故射者各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中国古代推举人才,有每年由诸侯国向朝廷选送贡士的制度。贡士在朝廷要经射箭选拔,凡射中鹄形靶心的为优胜者,称中鹄。后用为咏科考中选之典。
唐.李咸用《赠任肃》诗:“圣朝公道在,中鹄勿差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