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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名。北周宣帝于大象元年(579)颁行。法令严峻。宿卫官员一日不到直,削除官职。逃亡者皆处死,并籍没家口。上书有错字者,即加惩处。鞭、杖皆以一百二十为度,称为天杖。以后又加为二百四十。宣帝死后,杨坚辅政,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