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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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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军营

清代掌管禁卫与京畿社会治安的武装组织。由八旗步军营和京师绿营—巡捕营(也称京营)组成。两者俱设于清初。八旗步军营,由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的※步甲(即步兵)组成。主要为皇帝及皇室成员外出时通过城区禁门、街衢、道路或出入坛庙、斋宫、园囿等的安全服务,如预先修整御道、洒水、安设围幛、巡哨等。初额设步军2.1万余名,后又增2000余名。其长官称“步军统领”(从一品),官署为“步军统领衙门”,地址在北城,故亦称“北衙门”。康熙十三年(1674),步军统领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俗称“九门提督”。巡捕营,主要从事社会治安,如禁赌、稽查、缉捕等,初建为南营和北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康熙三十年(1691),巡捕三营划归八旗步军统领统辖,故其全称又为“提督九门巡捕三营步军统领”。乾隆四十六年(1781),巡捕再增设左、右两营共为五营,增兵满万。此官又改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巡捕营分左右两翼,各设总兵官1员(正二品),协助步军统领综理步军全营事务。步军统领衙门职掌,除禁卫、力役、缉捕等项事务外,尚有断狱、编查保甲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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