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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820)对伯克制度有所限制,三品伯克减为80帕特满,七品减至10帕特满。但多数伯克都利用职权扩大占地面积。新疆建省后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