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作乐,作《周礼》、《誓命》,主持制作《大武》乐舞。
公元-1037年 月份不详
周公制礼作乐,作《周礼》、《誓命》,主持制作《大武》乐舞。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事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此乃周公制礼作乐之直接证据,所谓《周礼》、《誓命》乃周公所制周礼涉及法制者。周公所制之礼,检讨文献,尚可得数项。《逸周书·作洛》说周公“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乃位五宫:大庙、宗宫、考宫、路寝、明堂”,则郊天祭祖为周公所制之礼。《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荀子·儒效》言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封建宗法制为周公所制之礼。《国语·鲁语下》云:“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韦昭注:“籍田之法,周公所制也。”籍田之法亦为周公所制之礼。《苟子·儒效》云:“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周也……成王冠,成人,周公归周反籍焉,明不灭主之义也。”嫡长子继承制亦周公所制之礼。《左传·昭公十三年》云:“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以列定贡之轻重,或亦为周公所制之礼。据《左传·宣公十二年》、《诗经·周颂·酌序》、《礼记·乐记》、《白虎通·礼乐》等文献的记载,《大武》乐舞是周公摄政六年作乐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所用乐歌有《武》、《赉》、《桓》、《酌》,皆见于《周颂》,旨在表现“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的内容。就礼乐文明而论,礼是根本,乐是载具。礼和乐在周人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是浑然结合在一起的统一体,用乐即是行礼,行礼必奏乐舞。
- 辽使萧禧来议代北地界,韩缜奉命出分划,将行,与爱妾剧饮通宵,作《凤箫吟》(锁离愁)留别。
- 陈舜俞(?一1074)卒。
- 胡安国(1074—1138)生。
- 吕惠卿以郑侠多言事,指为谤讪,遣送至英州(今广东英德)编管。
- 宋分京东为东西两路。
- 张先与李常(公择)在吴兴泛舟,张先作词《泛青苕•正月十四日与公择吴兴泛舟》(绿净无痕)。
- 十五日,苏轼在密州过上元节,填词《蝶恋花•密州上元》(灯火钱塘三五夜),回忆杭州上元节之繁华景象,描写密州与杭州生活环境的极大不同。
- 蔡挺罢判南京留司御史台。
- 王安石复相,奉诏进京,舟次瓜州时作《泊船瓜洲》诗。
- 张先于寒食节去南园赏花,作词《木兰花•乙卯吴兴寒食》。
- 争地界辽国遣使臣,为国家沈括绘地图。
- 王安石奉诏进京,途经扬州,回忆青年时期往事,感慨良多,作诗《入瓜步望扬州》。
- 辽宋开边境谈判。
- 苏辙游泰山,作诗四首,即《初入南山》、《四禅寺》、《灵岩寺》和《岳下》。
- 卫朴修《奉元历》成,宋行沈括所上《奉元历》。
- 张方平以宣徽北院使判永兴军。
- 秦观之外舅徐成甫卒,后二日,其继室蔡氏殉焉,秦观作《徐君主簿行状》、《蔡氏夫人行状》及《蔡氏哀词》。
- 王安石《三经新义》书成。
- 王雱加龙图阁直学士。
- 韩琦(1008—1075)卒。
- 苏轼祭常山回小猎,会猎铁沟,赋诗两首,即《和梅户曹会猎铁沟》和《祭常山回小猎》。
- 宋割地与辽。
- 减官户役钱之半。
- 宋在测绘史上出现了边州木图。
- 曾巩作文《襄州宜城县长渠记》。
- 宋立武举绝伦法。
- 王安石奉命监修国史,立武举绝伦法。
- 苏轼因密州牡丹忽开一朵,作词《雨中花慢》(今岁花时深院)。
- 曾巩作《司封郎中孔君墓志铭》。
- 神宗诏罢手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