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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觸人,角箸橫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易》曰:“僮牛之告。”凡告之屬皆从告。
如許說則告卽楅衡也。於牛之角寓人之口爲會意。然牛與人口非一體。牛口爲文。未見告義。且字形中無木。則告意未㬎。且如所云是未嘗用口。是告可不用口也。何以爲一切告字見義哉。愚謂此許因童牛之告而曲爲之說。非字意。故木部楅下不與此爲轉注。此字當入口部。从口、牛聲。牛可入聲讀玉也。廣韵。吿上曰告。發下曰誥。古沃切。三部。音轉古到切。○又汪氏龍曰。此因嚳字。故立吿部。愚謂誠然。嚳从斆省。斆亦教也。教之故急急吿之。吿亦聲。然則當立斆部。嚳屬焉。不當有告部。
大畜爻辭。僮牛、僮昏之牛也。吿、九家同。王弼作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