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 píng jūn dì quán 1.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
耕者有其田"。
国语辞典
注音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拼音 píng jūn dì quán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参见:
平均地權
扫描版:「平均地权」在《汉语大词典》第2672页 第2卷 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