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调整人们在保护、改善、开发利用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立法始于20世纪20年代。20世纪中叶以后,形成国际环境法。在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有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1982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关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