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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其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备案。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