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家败産 pò jiā bài chǎn犹言倾家荡产。 宋 秦观 《清和先生传》:“坐与先生为党而被罪者不可胜数,其相欢而奉先生者,或至於破家败产而不悔。”亦作“
破家竭产”、“
破家丧产”。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 后唐 明宗 尝入仓观受纳……曰:‘仓廪宿藏,动经数岁,若取之如此,后岂免销折乎?’吏因诉曰:‘自来主藏者所以至破家竭产以偿欠,正为是。’”《元典章·刑部十五·听讼》:“带领无名子弟动计三五十,执把军器,勾扰平民,监锁弔打,抢夺财物,破家丧产,民甚苦之。”参见“
破家荡产”。
参见:
破家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