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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农业附加值”。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农业生产所创造的最终成果。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1)生产法。计算公式为: 农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出-农业中间投入 (2)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根据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相加计算。计算公式为: 农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