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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能或已经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和事所作的各种写实记载的总称。是揭露犯罪和侦缉罪犯的手段之一。包括:(1)提供同一认定的登记,如指纹登记、外貌登记、无名尸体登记、声纹登记等;(2)提供侦查线索的登记,如作案手段登记、失踪人登记、被盗被抢财物登记、无主赃物登记等。各种刑事登记均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