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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区内其水质符合一定要求而可作为资源开发利用的地下水总量。按一定的含水系统贮存,并参与自然界的水循环,是一种变化的、一般为可再生的资源。可分补给资源和贮存资源两种。前者为一个含水系统在天然条件下年均可以得到补给的水量;后者则为通过不断积累而贮存在含水系统中的地下水量,以多年平均低水位以下的重力水的体积来量度。开发时,先要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内容包括水量、水质是否符合需要,开采后发生变化的预测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