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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工业附加值”。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所创造的最终成果。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不包括产品中原材料等转移价值。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1)生产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2)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来计算。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