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在中国国营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是劳动组织的基本形式。在农村人民公社,它又是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直接组织生产和分配,完成国家的计划任务。生产队对其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场、滩涂、水面、牲畜、农具、机械等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参见“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