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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语言实践中得到巩固并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语言标准和典范,对语言应用中的非规范化倾向进行纠正,以利语言交际。如汉语应用须注重推广普通话,纠正滥用方言、古语、外来语及生造词语的偏向。语言应用规范化,并不禁锢语言个体要素的新生、更替和语言风格的演化。既定的语言标准,会遵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