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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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ì |
部首:言 |
笔画数:10 |
Unicode:8A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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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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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記」在《康熙字典》页码:1149.002
【酉集上】【言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吏切,音冀。【說文】疏也。【徐曰】謂一一分別記之也。【博雅】識也。【釋名】紀也。【玉篇】錄也。【廣韻】志也。【書·益稷】撻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禮·王制】太史典禮執𥳑記。【註】國有禮事,則豫執𥳑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上一字】託 【下一字】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