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辨
|
拼音:bān,bàn,biǎn,biàn,piàn |
部首:辛 |
笔画数:16 |
Unicode:8FA8 |
|
《康熙字典》:「辨」
扫描版:
汉字「辨」在《康熙字典》页码:1251.02
【酉集下】【辛字部】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𠀤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𨻰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𤰞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𠀤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𤰞,無讇。【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𠀤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上一字】辧 【下一字】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