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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
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
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又【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
又【集韻】【韻會】𠀤山巧切,音梢。亦漸也。
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