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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治小切【集韻】【韻會】直紹切,𠀤音肇。【說文】灼龜坼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註】兆者,灼龜發于火,其形可占者。【前漢·文帝紀】兆得大橫。【註】應劭曰:龜曰兆。又壇域塋界皆曰兆。【前漢·郊祀志】謹按周官兆五帝于四郊。【註】兆謂爲壇之塋域也。【孝經·喪親章】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註】塋墓界域也。又朕兆。【老子·道德經】我則泊兮其未兆。【註】意未作之時也。又數名。【韻會】十萬爲億,十億爲兆。又京兆。【韻會】兆者,衆數。言大衆所在也。
又【史記·曆書】游兆執徐三年。【註】游兆,景也。執徐,辰也。丙辰歲也。
又【韻補】叶直遙切,音朝。【晉書·樂志歌】神之來,光景昭。聽無聲,視無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