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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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fǎng,fàng |
部首:攴 |
笔画数:8 |
Unicode:653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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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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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放」在《康熙字典》页码:469.003
【卯集下】【攴字部】
〔古文〕匸【唐韻】【集韻】【韻會】𠀤甫妄切,音舫。【說文】逐也。【小爾雅】棄也。【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疏】放逐。【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又【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疏】據我釋之,則云放。
又【禮·曲禮】毋放飯。【註】去手餘飯於器中。
又【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註】放,縱也。
又【論語】隱居放言。【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
又【孟子】如追放豚。【趙岐註】放逸之豕。
又【博雅】妄也。【玉篇】散也。【增韻】肆也,捨也。【正韻】廢也。
又【廣韻】分兩切【集韻】甫兩切【正韻】妃兩切,𠀤音昉。同倣。學也。【玉篇】比也。【類篇】效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疏】能放效上世之功。
又【周禮·天官】食醫,凡君子之食恆放焉。【註】放,猶依也。
又【孟子】放乎四海。【趙岐註】放,至也。
又【集韻】分房切。方,或作放,倂船也。【前漢·禮樂志】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 【說文】从攴作放。放字原从攴作。
考證:〔【前漢·禮樂志】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與肆章。〕 謹照原文與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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