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竹林女科证治

> 卷一 三十四五岁经证

三十四五岁经证

妇人三十四五岁,血气脾胃俱虚。或经水动时,当风坐卧,失避风寒,身入寒邪,遍身麻痹,经脉受风,咳嗽有痰。宜服五积交加散兼入八物汤(方见此条前二条中) 五积交加散 羌活(一钱二分) 当归 川芎 独活(各一钱) 白芷 浓朴(姜制) 苍术 枳壳(麸炒) 防风陈皮 半夏(制) 柴胡 桔梗茯苓 麻黄(去节净) 桂枝(各七分) 甘草(五分) 姜三片,葱白连须五茎,水煎空心热服。 如不能行动,去柴胡,加僵蚕(炒)、乌梅各五分,酒煎服。咳嗽,加五味子杏仁(去皮尖)各七分。

返回目录 >> 《竹林女科证治》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