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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女科证治

> 卷二 妊娠饮食禁忌

妊娠饮食禁忌

受孕之后食犬肉,令子无声。食兔肉,令子缺唇。食姜芽,令子多指。食螃蟹,令子横生。食羊肝,令子多厄。食鳖肉,令子项短缩头。食 鱼,令子生疳蚀疮。食羊肉,令子多病。食野鸭肉,令子倒生。食鸭卵,令子心寒。食鸡肉、鸡卵同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虫。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无耻或生雀子斑。食诸般茵蕈,令子惊风而夭。他若麦芽大蒜最消胎气。薏米、苋菜亦易堕胎。 至于无鳞鱼、驴马肉,食之过月难产。若生冷、辛热、煎炒油面等物,亦宜避忌,免后多病,只宜蔬饭薄粥,少佐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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