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金兰之契
【拼音】:jīn lán zhī qì
【简拼】:jlzq
【解释】:金:比喻坚;兰:比喻香;契:投合。指交情投合的朋友。
【出处】:《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示例】:门馆游从,早托~;衣冠歆艳,共称冰玉之贤。 宋·张孝祥《下定书》
【近义词】:莫逆之交、患难之交
【反义词】:酒肉朋友
【语法】:作宾语;指情投意合的朋友或结拜弟兄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山公〔涛〕与嵇〔康〕、阮〔籍〕一面,契若金兰。”金兰:像金属一样质地坚固,像兰花一样浓郁芳香。契:投合。指情意相投的朋友。后也指结拜兄弟。《晋书.苻生载记》:“晋王思与张王齐曜大明,交玉帛之好,兼与君公同金兰之契,是以不远而来,有何怪乎!”宋.张孝祥《下定书》:“门馆游从,早托金兰之契;衣冠歆艳,共称冰玉之贤。”亦作“金兰之谊”。《三侠五义》九○回:“老夫乃邵邦杰,与令尊有金兰之谊。”姚雪垠《李自成》三卷二○章:“听说李闯王心胸宽大,况将军与他有金兰之谊,必然以优礼相待。”亦作“金兰之交”。郑逸梅《郑逸梅自传》:“我在苏州,曾和赵眠云、范君博文字往还,订为金兰之交。”
【顺接】:契若金兰 契合金兰 契船求剑 契比金兰
【顺接】:雷陈至契 针芥之契 梁州梦契 木刻符契 独知之契 丹书铁契 忘年之契 忘形之契
【逆接】:故吏之金 点铁成金 一饭千金 披沙捡金 烈火真金 沉默是金 中郎摸金 弊帚千金
【逆接】:金虀玉鲙 金沙银汞 金水伤官 金声玉服 金相玉振 金城石室 金谷俊游 金石丝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