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离群索居
【拼音】:lí qún suǒ jū
【简拼】:lqsj
【解释】:索:孤单。离开集体或群众,过孤独的生活。
【出处】:《礼记•檀弓上》:“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示例】:~,日对古人,研精覃思,宁无心得,未若取径乎此之捷而适也。 清·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一
【近义词】:销声匿迹、孤苦伶仃、孤家寡人
【反义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精诚团结
【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人或动物
亦可略作“离索”。群,原指同门朋友;索,散。离群索居。谓离开同伴而孤独地生活。子夏死了儿子,伤心地哭瞎了眼睛,曾子去安慰他。子夏哭着说,天啊!我有什么罪过啊!曾子生气地对他说,你怎么无罪,我和你共受业于孔夫子,后来你退居西河讲学,只炫耀自己,使西河地方的百姓,只知道你,而不知孔夫子,这是你的第一个过错;你死了父母,不使大家知道,潦草办完丧事,这是你的第二个错误;为死一个儿子,便伤心地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个过错。怎么还说你没有错呢?子夏听后,扔掉手杖,向曾子下拜道,是我的过错,是我的过错!我远离朋友,长期过着孤独的生活,听不到朋友的规劝,才犯了这样的错误啊!
【出典】:
《礼记·檀弓上》:“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而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例句】:
东晋·陶潜《和刘柴桑》:“直为亲旧故,未忍言索居。” 唐·白居易《和微之四月一日作》:“两地诚可怜,其奈久离索。”
【顺接】:居不择邻 居心叵测 居功自恃 居心何在 居不重茵 居无室庐 居重驭轻 居无求安
【顺接】:仲蔚穷居 鼎足而居 贪荣冒居 子夏索居 燕雀之居 夫唯不居 乐业安居 潘岳闲居
【逆接】:颠沛流离 魂傍要离 骨肉乖离 出震继离 言意相离 破碎支离 本同末离 日昃之离
【逆接】:离乡别井 离世异俗 离方遯员 离宫别馆 离世遁上 离娄至明 离娄之目 离疏释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