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明刑弼教
【拼音】:míng xíng bì jiào
【简拼】:mxbj
【解释】: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出处】:《尚书•大禹漠》:“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示例】:~,道尊老氏。 唐·张说《起义堂颂》
【语法】:作谓语;用于治理国家
《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后以“明刑弼教”谓以刑律晓谕民众知法守法,与教化相辅相成治国。唐 张说《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顺接】:教外别传 教无常师 教子一经 教猱升木 教学相长 教一识百 教坊色长 教亦多术
【顺接】:弭耳受教 纲常名教 三迁之教 孺子可教 以法为教 尊师重教 不言之教 言传身教
【逆接】:痛抱丧明 中兴三明 正大高明 恩怨分明 一了千明 日磾之明 昏镜重明 公私分明
【逆接】:明来明去 明知故犯 明日黄花 明窗浄几 明打明敲 明德慎罚 明珠弹雀 明月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