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香火因缘
【拼音】:xiāng huǒ yīn yuán
【简拼】:xhyy
【解释】:香火:供佛敬神时燃点的香和灯火。香和灯火都是供佛的,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香火因缘”。指彼此契合。
【出处】:《北史•陆法和传》:“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岂规王位?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且主上应有报至,故救援耳。”
【示例】:~久愿同。 唐·白居易《喜照密闲实四上人见过》诗
【近义词】:香火缘
【语法】:作宾语;指彼此契合
香火:旧时迷信,供奉神佛用的香和蜡烛。因缘:佛家语,即缘分。古时结盟须设香案,点燃香烛向神发誓。佛家因此称彼此意气契合为“香火因缘”,表示前世就已结盟好。后用以形容情意深切,相爱至深。陆法和,北齐人,会道术,能未卜先知,隐居于江陵百里州(今湖北江陵)。侯景之乱时,帮助梁湘东王打败并捉住了侯景的部下沈约。梁元帝任命他为都督郢州刺史,部曲数千人。元帝败灭后,陆法和进入齐朝,自号荆山居士。他在身体无病时就告诉弟子们自己的死期,到时果然死去。梁元帝时,陆法和在江夏(今湖北云梦)招兵造船,打算攻打襄阳(今湖北襄樊),进入武关(今陕西丹凤东南),梁元帝派人阻止他。陆法和说:“我是求佛的人,还不曾想追求梵天王坐处,怎会打算坐王位?只是空王佛所和你有前世的缘分,看到你将有灾祸到来,特意来救援你罢了。”
【出典】:
《北齐书·陆法和传》卷32,430页“法和曰:‘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岂规王位。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见主人应有报至,故求援耳。’”
【例句】:
唐·白居易《喜照、密、闭、实四上人见过》:“臭帑世界终须出,香火因缘久愿同。” 清·袁牧《随园书牍·答明我斋参领书》:“倘非陆法和所谓的前生有香火因缘者,何能如是。”
【顺接】:缘结三生 缘木难求 缘名失实 缘木希鱼 缘悭命蹇 缘悭分浅 缘山求鱼 缘文生义
【顺接】:千里姻缘 甘分随缘 等无间缘 红叶之缘 香火姻缘 摈欲绝缘 天假因缘 香火因缘
【逆接】:韩寿窃香 鬓影衣香 窃玉偷香 鸟语花香 齿颊生香 国色天香 不闻其香 摘艳熏香
【逆接】:香火不断 香风毒物 香火道人 香轮宝骑 香孩儿营 香培玉琢 香山居士 香火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