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拼音】: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
【简拼】:yjzzhhwc
【解释】:欲:要;患:忧愁,担心;辞:言辞,指借口。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随心所欲地诬陷人。
【出处】:《左传•僖公十年》:“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示例】:“可是,老徐,李自成没有什么罪名,咱们收拾了他,对别人怎么说呀?”“~!”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二十七章
【近义词】:欲加之罪
【语法】:作宾语、分句;指给人强加罪名
形容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蛮不讲理地加人罪名。公元前651年,晋献公死。受晋献公之托,大臣荀息拥立骊姬之子奚齐为君。这时,以里克、丕郑为首的忠于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公子夷吾的一班大臣派人刺杀奚齐于停丧处所。而后,荀息又拥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不久,又被里克派人杀之于朝,荀息也被迫自杀。在秦、齐诸大国的支持下,夷吾归国为君,是为晋惠公。他即位后,为了巩固自己地位,就于公元前650年下令里克自杀。他说,没有你,我就当不了国君。然而,几个月来,你先后杀死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臣,现在我当你的国君,不是很困难的吗?里克这时已看透了晋惠公的真实面目。回答说,如果我不杀死那两个国君,哪里轮到你坐这个位子。你现在想处死我,给我强加一些罪名,那是很容易的。随即自杀了。
【出典】:
《左传·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杀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
【例句】:
宋·刘克庄《与郑丞相书》:“凡人之身,岂能无过;苟欲加罪,何患无辞!” 清·归庄《感事寄二受翁二首》之二:“欲加之罪岂无辞,惟德成邻乃见疑。”
【顺接】:辞巧理拙 辞严谊正 辞穷理极 辞趣翩翩 辞汉金仙 辞严意正 辞不获命 辞金蹈海
【顺接】:理胜其辞 杂歌謡辞 辩口利辞 高谈虚辞 夸大其辞 甘言好辞 情见于辞 婉约其辞
【逆接】:纵情恣欲 纵情遂欲 随心所欲 耳目之欲 穷奢极欲 口腹之欲 七情六欲 恬淡无欲
【逆接】:欲哭无泪 欲盖弥章 欲益反损 欲令智昏 欲盖而彰 欲盖弥著 欲壑难填 欲仙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