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五花判事
【拼音】:wǔ huā pàn shì
【简拼】:whps
【解释】:唐 宋 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 宋 苏轼 《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
【顺接】:事事无成 事魔吃菜 事怕行家 事不有馀 事不两立 事无小大 事往日迁 事火咒龙
【顺接】:大圣无事 逸闻琐事 巧能成事 无所事事 上书言事 郑重其事 毛举细事 先事虑事
【逆接】:一十一五 隔三岔五 马中关五 三三五五 连三跨五 郭公夏五 马中阙五 叁叁五五
【逆接】:五位百法 五讲四美 五更三点 五柳先生 五月渡泸 五斗低腰 五斗不乱 五洋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