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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在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以一定的土地数量和质量为标准,折合成股,将各人的私有土地交社统一经营。合作社则按社员入社的土地股数计算*土地报酬。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农村开始建立的一些股份合作制农业生产组织中,农民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入股联合经营,亦称土地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