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 jūn tián
“均”读“耘”。均田即耘田。《大戴礼记·夏小正》:“农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农夫急除田也。”
汉公卿吏民按品制所占田地。《汉书·王嘉传》:“诏书罢菀,而以赐贤(董贤)二千余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自公卿以下至于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于品制中令均等。今赐贤二千余顷,则坏其等制也。”
即“均田制”。
平均田赋负担。唐元稹有《同州奏均田状》,“均田”作均平两税负担解。明中叶后赋役文献中亦同。
扫描版:「均田」在《汉语大词典》第2804页 第2卷 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