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分 tiān rén zhī fèn 强调“天道”与“人道”或“自然”与“人为”的不同和区别的观点。战国荀子《天论》首先明确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认为自然界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会因为人而存亡,与人类社会的贫病灾祸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主宰人的命运。并强调人能认识和利用自然,“制天命而用之”。唐刘禹锡指出:“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论》)强调:“天之道在生植”,“人之道在法制”(同上),认识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有不同的法则。
扫描版:「天人之分」在《汉语大词典》第3148页 第2卷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