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一个国家、集团宣布与另一个国家、集团进入战争状态
1. 一国或集团宣布同另一国或集团开始处于战争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近代史稿》第二章第二节:“1841年1月底, 清 政府在接到 沙角 、 大角 炮台失守的报告后决定对 英 宣战,声讨侵略者的罪状。”
2. 谓宣布与某一事物作斗争。
鲁迅 《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他肯对 子路 赌咒,却不肯对鬼神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