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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的一等。实行军衔制的国家均设尉官等级,多数国家分为上尉、中尉、少尉三级;有的国家设大尉,分四级;有的国家还设准尉,分五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设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四级,另设准尉一级。1988年重新实行的军衔制,设上尉、中尉、少尉三级。 尉级军官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