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官名。祭祀朝会时,掌察百官、正仪法、纠违失。例以御史充之。《宋史·职官志四》:“凡祭祀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 咸平 四年,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分纠不如法者。文官,右巡主之,武官,左巡主之;分其职掌,纠其违失,常参班簿、禄料、假告皆主之。”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十:“余为郎官时,尝遇视朔过殿。有御史为巡使者,法当独立於殿庭之南,北向,以察百官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