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1. 主管产业。《文献通考·田赋五》:“ 隆兴 元年,詔:‘应人户抛下田屋,如有归者,依旧主业。’”
2. 主要产业。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以农业为主业的国家,奴隶制比游牧国要发达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