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阁 fèi gé
亦作“废格”。 搁置而不实施。《史记·平準书》:“於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 司马贞 索隐:“格音阁,亦如字。”《后汉书·五行志一》:“由是传考黄门北寺,始见废阁。” 宋 苏轼 《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自后因提举官速要见功,务求多散,讽胁州县,废格詔书,名为情愿,其实抑配。” 明 唐顺之 《与顾箬溪书》:“近年稍从事於槁形灰心,究意道家之説,是以文墨之事久成废阁。” 清 恽敬 《与宋於廷书》:“观刺史所举, 九江 尚敢废阁,殆倚声望傲然为之,致积愆过而已。”
参见:
廢閣
扫描版:「废阁」在《汉语大词典》第4689页 第3卷 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