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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验证。 《汉书·元帝纪》“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颜师古 注引 汉 应劭 曰:“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唐律疏议·名例五·同职犯公坐》:“自餘官以下案省不觉,并得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