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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共同犯罪的人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者。旧律则以首谋者为正犯。
《元典章·刑部五·检验》:“今省部定到尸形格式於内,於是开写正犯、干犯名色。”《二刻拍案惊奇》卷四:“权发监中,待提到正犯就放。”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比差》:“凡抗拘不到,已改差拿,而牌上正犯,仍有不到,必该差明知必责,定受重贿,希图破调。必重责,严限补拘,自无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