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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陷害他人
无中生有地控告别人有犯罪行为。
《汉书·宣帝纪》:“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 颜师古 注:“诬告人及杀伤人皆如旧法,其餘则不论。”《旧唐书·于志宁传》:“时 洛阳 人 李弘恭 坐诬告太尉 长孙无忌 ,詔令不待时而斩决。” 明 海瑞 《被论自陈不职疏》:“禁诬告而刁讼未息,禁浮靡而侈僭如初。” 萧乾 《林炎发入狱记》:“保长又诬告 炎发 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