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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买卖牛马兵器等,官府给予贸易契券,并收取税金和契纸的成本费。 布,古指钱。《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郑玄 注:“质布者,质人之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 孙诒让 正义:“ 王与之 云:‘质布,质人所税质剂者之布也,质人卖儥之质剂,如人田宅官给券以收税,谓之质布。’ 江永 云:‘罚则当入罚布,何为别名质布,此即偿质剂之布也;质剂盖官作之,其上当有璽印,是以量取买卖者之钱以偿其费,犹后世契纸有钱也。’按 王 江 説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