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谓用钱财买鱼鳖之类来放生。《旧唐书·李乂传》:“时 中宗 遣使 江 南分道赎生,以所在官物充值。”《资治通鉴·唐中宗景龙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帝以 江 淮 之人採捕鱼鳖为伤生,分道遣使以钱物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