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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民为统治者每年所承当的无偿劳役。 《周礼·地官·均人》:“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郑玄 注:“公,事也;旬,均也。” 孙诒让 正义:“ 郑 意役法当均劳逸,故谓之公旬,即取役事均平之义,犹市贾谓之月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