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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称《欧洲联盟条约》。欧洲共同体成员国间为加深其一体化而签订的条约。该条约系1991年12月欧共体十二国首脑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召开会议通过,故称。1992年2月正式签订,1993年11月1日生效。内容包括:确定在1999年前分阶段实现经济与货币联盟,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改名为“欧洲共同体”;引入了政治联盟的内容;建立成员国间在民政与司法事务上的合作机制。根据“条约”内容建立“欧洲联盟”,成员国国民具有联盟公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