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称《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中俄条约》。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12月,沙俄谎称协助中国抵抗德国,派舰队进占旅顺口。次年3月27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等与沙俄驻华署理全权大臣巴布罗福(Александр Иванович Павлов)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沙俄租借旅顺口、大连湾,租期二十五年,期满经双方同意仍可延长;旅顺口为军港,只许中俄船只使用;租借地内行政完全由沙俄官吏管理;沙俄获得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同年5月7日又在圣彼得堡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六款,进一步确定沙俄建筑铁路及在租借地附近的独占权。这两个条约使中国东北全境变成了沙俄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