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亦称“公共财货”、“公共物品”。“私人产品”的对称。指在消费过程中不具有占有性和排斥性,没有价格、没有市场,不准私人企业主自由买卖,只能由国家调配的物品或劳务。国家运用这些物品或劳务,给予每个公民享有同等的利益或规定某种强制性的义务。如一国国防、公安司法、驻外代表机构、税收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此外,如国家公园、公共住房、义务教育等公共福利事业,也可以归入此类。对于这类物品或服务,部分人的享受不会影响其他人的享受,也不可能或很难排除部分人去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