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特指中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阶段。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在这个阶段中,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已占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必须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生产力的落后表现为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水平还很低,同时,不同产业部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又极不平衡。同生产力的这种状况相适应,在生产关系方面,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还需要在完善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上层建筑方面,经济、文化方面的落后还限制着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建设,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因此,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阶级斗争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不是主要矛盾;这一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并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