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欧洲新兴资产阶级以宗教改革为旗号发动的一次大规模反封建的社会政治运动。主要反对教皇通过教会对各国进行控制以及天主教会内的骄奢腐化。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揭开宗教改革的序幕。运动迅即在欧洲许多国家展开,并且形成一些派别。路德提出:《圣经》为信仰的最高权威,不承认教皇和教会有解释教义的绝对权力,强调信徒因信称义(得救),教皇和赎罪券均无赦罪效能,信徒能直接与上帝相通,无须由教会作中介等。路德的主张得到市民上层和部分德国诸侯的支持。运动从改革教会发展成为政治运动。以闵采尔为代表的平民革命派主张用武力推翻现存封建制度,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产的千年王国,参加并领导了1524—1525年的德国农民战争。1536年法国加尔文出版《基督教原理》,认为人得救与否全凭上帝预定,主张废除主教制,并在日内瓦建立政教合一的共和政权。英王亨利八世因多种原因,于1534年与罗马教廷决裂,在国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为“英国教会在世唯一最高元首”,有权确定教义和任命神职人员,并规定脱离天主教的英国基督教为英格兰国教。北欧各国世俗君主,也相继摆脱教皇控制,置本国教会于自己控制之下。运动的直接结果是产生了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和安立甘宗三大宗派的基督教新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欧洲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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