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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外交使节”。一国派往他国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指派驻特定国家、同该国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分为大使、公使、代办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外交代表除所受礼遇不同外,在法律地位上没有区别。主要职责:代表本国和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和企业的利益;代表本国政府同驻在国交涉、联系;促进本国人民和驻在国人民间的友好关系;以合法手段了解驻在国情况。临时外交代表指派往他国负有某种短期任务的代表,如出席国际会议的代表,参加国庆和其他重要典礼的特使等。外交代表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