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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称“告乃坐”、“告诉乃论”。某些犯罪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予以受理,不告即不理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或者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或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其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可以告诉。